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团组织发展新团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与要求布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一、发展对象
2012级-2015级全体在校生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
1、已申请入团,经过团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审核;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或“良”;
3、未受过校纪处分或处分撤销半年以上的;
4、最近一次考试(期中或期末)无不及格学科(包括技能考查学科);
5、经支委会、班主任、系同意的。
三、发展人数
根据团市委对各校团员发展名额的分配,结合我校三系非团员总基数的实际情况,决定三系发展团员数分别为:信息系5人,金融系11人,会计系16人。
四、工作安排
1、以各系为单位,将《团组织发展对象登记表》于2016年12月20日(周二)前交至团委孙蓬飞老师处。
2、《团组织发展对象登记表》中“申请入团时间”和“团校结业时间”分别以写入团申请书时间和团校结业证书时间为准,“任课教师意见”栏要求任课教师签字,“支部鉴定”栏要求团支书组织支部会议鉴定并签字,“班主任意见”栏要求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字,“系意见”栏要求系签署意见并盖章。
共青团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团组织发展对象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