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广大青少年提出的“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殷切希望,在广大未成年人中营造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的浓厚氛围,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美德好少年”为主题的第四届南京市“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打造《璞石成玉的秘密——孩子们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牌为主线,深入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用榜样的力量点燃未成年人对真善美的向往,更好发挥美德少年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塑造美好心灵、养成良好习惯、提升道德素养,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第四届南京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南京广电集团、南京报业传媒集团联合主办。为确保活动顺利圆满,市主办单位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领导由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南京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推荐要求
1、基本条件:年龄6—17周岁(2000年6月30日—2011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全市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在校学生(包括户籍不在南京、但在南京学校就读满一年以上的未成年人)。
2、具体标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崇德向善、崇尚文明、明礼诚信、全面发展,得到所在学校师生和社区(村)居民的普遍认可,且在以下三个方面或某个方面事迹突出:(1)在家庭是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自强自立、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2)在学校是好学生: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3)在社会是好公民:遵章守纪、文明谦让、保护环境、诚实正直、拾金不昧、充满爱心、乐于助人。
3、推荐要求:凡符合基本条件、在具体标准方面表现优异或在文明礼仪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少年,可参加推荐。
第四届南京市“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将在“百名美德少年”中遴选产生。已荣获过市“美德少年”称号者不再推荐。
四、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
第四届南京市“百名美德少年”共100名,(各区推荐候选人名额见候选人数量分配表),活动组委会综合各区、直属学校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未成年人总人数、本辖区(单位)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四届南京市“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在第四届南京市“百名美德少年”中遴选20名候选人,通过发动群众投票、专家和媒体代表现场评选等程序,经活动组委会研究确定,并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后产生。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月下旬—2月上旬)。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南京市“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并在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龙虎网等市属主要媒体发布消息,公布第四届南京市“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标准和办法,正式启动推选工作。
2、推荐申报阶段(2月7日—3月7日)。各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按照第四届南京市“百名美德少年”推荐要求和名额,面向全市适龄学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于3月7日前向活动组委会报送推荐报告、候选人推荐表以及3张生活照片,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推荐表应按照附表样式和要求认真完整填写,简要事迹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生动具体、条理清晰分明,字数在800字以内,推荐表一式八份(字数、格式等方面不规范的推荐材料将被退回,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报)。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30号楼612室,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邮编:210008,电子邮箱:njwchn@sina.com。
3、公示投票阶段(3月10日—3月17日)。活动组委会审核各区、单位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拟定第四届南京市“百名美德少年”人选和20名“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候选人。在南京日报、金陵晚报刊发专版,在南京文明网设立专门网页,公示“百名美德少年”人选和“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候选人。
4、宣传推广阶段(3月20日—6月)。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结果等参考因素,确定“十大美德少年标兵”人选,印发表彰决定,号召全市未成年人向“美德少年”学习。同时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全省“美德少年”推荐、评选、表彰、宣传等有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合力推动。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对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加强文明校园创建、深化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教育、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结合起来,周密部署、协同配合,确保活动顺利高效推进。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文明办要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做好组织、申报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积极参与“美德少年”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认真推荐优秀少年;团委、妇联、关工委要结合部门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充分运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投票评选活动,把推选过程转变为广大未成年人提升道德品质、做美德少年的自我教育过程。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主题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美德少年”作为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取得实在效果。
3、坚持标准,公正公开。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大范围挖掘未成年人中美德典型。要严把推荐人选事迹关,确保真实可靠,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过硬、各方面反映好的未成年人推选出来,充分体现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际成果,生动展示我市当代未成年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在组织投票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投票纪律,严禁发生包办投票、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投票公正严谨地进行,使最终推选的美德少年立得住、传得开,影响和带动更多的青少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本辖区(单位)的新闻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及时跟踪活动开展进程,形象生动地宣传展示“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和可贵品质,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办会同南京广电集团制作活动宣传短片和“美德少年”广播和电视专题片,活动期间在南京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南京日报、南京文明网、中国文明联盟·南京站开设专版专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提升活动影响力。